可以引用两个理由来解释各国制定知识产权法。

首先,要合法地保护创作者在其创作和一般社会权利方面的道德和世袭权利,以获得使用发明物的权利。

其次,鼓励创新及推动创新知识结果的应用,发展诚信的商业贸易,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首先记录在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1886年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 这两项条约的管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